邹平环评_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
时间:2020-05-22
邹平环评_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

1.2编制依据

1.2.1 技术规范

●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-总则》(HJ2.1-2016);
●《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》(HJ2042-2014);
●《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运输技术规范》(HJ2025-2012);
●《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》(HJ/T298-2007);
●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》(GB18218-2009);
●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及修改单要求;
●《关于发布<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>(GB18599-2001)等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》,环境保护部公告,公告2013 年第36 号,2013 年6 月8 号。

1.2.2 评价法规

●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(2016.9.1 起施行);
●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2014.4.24 修订,2015.1.1 起施行);
●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[2008]第87 号);
●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2015.8.29 修订,2016.1.1 起施行);
●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[1996]第77 号),1996 年10 月29 日;
●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2015 年4 月24 日修订;
●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[2012]第54
号),2012 年2 月29 日;
●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591 号令),2011 年12 月1 日;
●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,2016 年;
●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》,1999 年;
●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,2001 年。

1.3评价标准
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及相关环保政策,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,确定本工程的评价标准如下:

1.3.1环境质量标准

1、环境空气执行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中的二级标准。
 
 
 
表1.3-1  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
污染物名称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(μg/Nm3 标准来源
SO2 年平均 60  
 
 
 
 
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二级标准
24小时平均 150
1小时平均 500
PM10 年平均 70
24小时平均 150
NO2 年平均 40
24小时平均 80
1小时平均 200
PM2.5 年平均 35
24小时平均 75
TSP 日平均 0.30
CO 1小时平均 10
日平均 4
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 2.0 GB16297-1996无组织浓度限值1/2执行
氟化物 1小时平均 0.02 TJ36-79
日平均 0.007
H2S 1小时平均 0.01
 
2、 地表水环境执行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中的Ⅳ类标准。
表1.3-2 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
污染物 标准值 单位 依据
pH 6~9 -- 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Ⅳ类水质标准
COD ≤30 mg/L
BOD5 ≤3 mg/L
氨氮 ≤1.5 mg/L
总磷 ≤0.3 mg/L
挥发酚 ≤0.01 mg/L
硫化物 ≤0.5 mg/L
氟化物 ≤1.0 mg/L
≤0.1 mg/L
类大肠菌群 ≤20000 mg/L
SS ≤30 mg/L
全盐量 ≤1000 mg/L
 
3、地下水执行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93) Ⅲ类标准。
表1.3-3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93)
污染因子 Ⅲ类标准 单位
色(度) ≤15 ----
高锰酸盐指数 ≤3.0 mg/L
总硬度(以CaCO3记) ≤450 mg/L
细菌总数 ≤100 个/L
溶解性总固体 ≤1000 mg/L
4、 环境噪声执行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。
表1.3-4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
类别 适用区域 等效声级Leq dB(A)
昼间 夜间
2 以商业金融、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,或者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区,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60 50
 
5、土壤执行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》(GB15618-1995)2类标准。

1.3.2污染物排放标准

1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(1)有组织废气
    喷雾干燥塔废气:本次喷雾干燥废气外排烟气中烟(粉)尘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《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5464-2010,2014修改)表5标准(颗粒物≤30mg/m3,二氧化硫≤50mg/m3,氮氧化物≤180mg/m3)要求,烟气中夹带的氨的排放速率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。
窑炉废气:窑炉废气外排烟气中烟(粉)尘、二氧化硫、氟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《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5464-2010,2014修改)表5标准(颗粒物≤30mg/m3,二氧化硫≤50mg/m3,氮氧化物≤180mg/m3,氟化物≤3mg/m3)要求,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二级标准(浓度≤120mg/m3,速率≤10kg/h)。
原料配料、压制粉尘及磨边粉尘:粉尘排放速率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二级标准要求,排放浓度执行《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1996-2011)表2标准要求。
(2)无组织废气
    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釉料配料粉尘、装卸粉尘、粉料过筛粉尘、氨和煤气发生站逸散废气(H2S和CO),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《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1996-2011)表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,CO、H2S厂界浓度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1二级“新扩改建”标准,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较小。
2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
本项目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均不外排,废水排放执行《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599-2006)及其修改单中重点保护区标准(COD≤50mg/L,SS≤20mg/L,氨氮≤5mg/L)。
3、噪声排放标准
厂界噪声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2类标准。
4、固体废物排放标准
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执行《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01,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)标准。
危险废物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,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)标准。

3.3生产规模

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情况见表3.3-1。
 
 
表3.3-1 厂内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情况一览表
序号 名称 消耗量(t/a) 备注
1 沙河土 4600 外购
2 黑泥 4500
3 高温砂 8000
4 莱阳土 1000
5 高铝长石 5000
6 瓷石 9000
7 高铝石 10000
8 熟焦 1000
9 白泥 3300
10 唐县土 10000
11 碱水胶 200
12 釉料粉 1500
13 纤维素 1.8
14 三聚磷酸钠 10
15 墨水 3
 

3.4工艺流程

本项目外购原料,将各种原料按比例混合,进入球磨机磨成泥浆,经喷雾干燥塔制成粉料,再经压制成型后经干燥、施釉、印花后再入烧成窑烧制成型,经抛光工序、磨边再抛光分级包装入库。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如下:
(1)破碎
根据工艺要求将大粒径次品进行破碎后回用于生产。此工序产生破碎粉尘和设备噪声。
(2)喂料
本项目通过铲车将原料送入喂料机,配好的原料经皮带送入湿式球磨机进行研磨。此工序产生装卸粉尘,喂料过程产生粉尘以及设备噪声。
(3)球磨
为了使物料颗粒均匀细滑,并使各物料实现充分混合,项目将物料颗粒送至球磨机内球磨成均匀细粉,项目采用湿法球磨,球磨过程中球磨机水与物料(干重)比例为1:2,球磨机是依靠球磨石的旋转、抛落及相对滑动,对物料进行撞击和研磨,使物料达到粒度要求,球磨石在旋转抛落过程中被消磨掉,球磨机内球磨石需要定期补加。
(4)浆料除铁、陈腐及过筛
由于原料里含有一些过粗物质和微量的铁元素,容易导致产品出现熔洞及黑点的缺陷。将球磨好的浆料先经过除铁器去除铁磁性杂质再进行过滤,以防止影响产品表面的色泽,提高原料品位;浆料过滤的目的主要是筛分浆料,将球磨过程中未能磨制到规定要求粒度的大块颗粒筛选出来,满足粒度要求的浆料送至下一工序加工,过滤出的大块颗粒送至球磨机重新磨制。生产线除铁过程采用除铁器处理;过滤过程采用固定筛过滤球磨后的浆液。
除铁器是一种能产生强大磁场吸引力的设备,它能够依靠自身磁场吸引力将混杂在物料中的铁磁性杂质分离出来,除铁过程在提高原料品位的同时,还能够保证输送系统中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正常工作,防止混杂在浆料中的大、长铁件划伤机械设备。固定筛工作时,柱塞泵产生推进力,迫使泥状物料受压力而周期性向前推进,从而完成物料筛分作业。项目浆液经振动筛过滤后,滤液打入干燥塔进行干燥,筛上物滤渣清理后,收集送至球磨机重新球磨利用。滤渣产生量约为过筛量的万分之五(干重)。
经除铁、过筛后的浆料送入储浆池陈腐,陈腐过程中采用搅拌机进行搅拌,陈腐的目的是为使料浆中的各种原料充分混合,达到后续生产标准。
(5)喷干制粉、过筛、陈腐
为满足产品加工要求,需要将陈腐后的浆料进行脱水处理,项目采用喷雾干燥的方式进行浆料脱水造粒处理。将过滤后的滤液打入高位塔暂存,后将泥浆送到一个高速转动的离心盘上,靠离心力的作用,泥浆被均匀分布在离心盘周边的槽式喷孔分裂成微滴,并以极高的线速度离开离心盘称为雾状细滴,雾状细滴与热烟气逆流且充分接触,在极短的时间内干燥成块状、颗粒或粉状固态产品。具有稳定颗粒级配的产品连续地由干燥塔底部输出,细粉由旋风分离器底口输出(收集)。废气则从干燥塔下部管道由风机排空。根据干燥塔设计参数,干燥塔进塔热风温度约为400℃,项目物料干燥后含水率约为8%,干燥过程中收料效率约为99%。喷雾干燥塔采用水煤浆炉为热源。
经喷雾干燥后的物料送至料仓陈腐24h。该工序陈腐的主要作用:①使坯料中水分的分布更加均匀;②在水和电解质的作用下,黏土颗粒充分水化和离子交换,使非可塑性矿物发生水解变为黏土物质,从而使坯料可塑性提高;③使黏土中的有机质发酵或腐烂,变成腐殖酸类物质,提高坯料可塑性。陈化可提高坯体成形合格率及坯体的强度,减少烧成时的变形机会。项目陈腐时间控制在24h左右,效果较为理想。
喷干后的粉料需再次过筛除铁,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产品品相。先经除铁器除铁后,进入振动筛过筛,满足粒度要求的粉料送至压制工序,筛余的大块颗粒送至球磨机重新磨制。本项目生产线除铁过程采用除铁器处理
振动筛工作时,两电机同步反向旋转使激振器产生反向激振力,迫使筛体带动筛网做纵向运动,使其上的物料受激振力而周期性向前抛出一个射程,从而完成物料筛分作业。
(6)压制成型
将干燥完毕的粉料沿传送带输送至压机顶部,采用压机将原料粉料压制成砖坯。项目压机内安装有模具,粉料由上部输送管送至压机后,由铺料装置将粉料平铺在模具中,然后压机压制装置启动,采用液压油缸产生的压力将粉料压制型。
(7)干燥
成形后的地板砖胚体含有一定量水分,此时坯体强度低,不便于运输和加工(如修坯、施釉),因此,成形后的坯体需要首先进行干燥,目的是除去坯体中所含的一部分水分,使坯体强度提高。
项目将压制成型的砖坯由输送带传送至干燥窑进行干燥,项目干燥窑利用余热烟气干燥的方法进行,其特点是以对流传热为主,气体介质一面将热量传给坯体,一面将坯体蒸发出来的水蒸气带走。项目干燥过程主要为烧成工序做准备,需要热量强度较小,热源为烧成余热烟气。干燥处理后的坯体水分在1%以下,其坯体强度较高。
(8)制釉
将各种釉料称重后送入球磨机磨成釉浆,过滤除铁后陈腐,最后送至釉线。
(9)施釉、印花、施抛釉
干燥后的生坯送入施釉线,进行施面釉,然后进行印花,印花后再上一道抛光的特殊透明釉,送入窑炉。
(10)釉烧、冷却
坯体经干燥后进入辊道窑炉,采用烧成过程经过以下四个阶段:
低温阶段:此阶段是从室温开始到300℃结束。
分解与氧化阶段:此阶段是从300~950℃左右。
高温阶段:高温阶段是由950℃到烧成最高温度,在本阶段坯体开始烧结,釉层开始熔化。
冷却阶段:本阶段是坯体由高温降低至常温的凝固时期。
最终烧成完毕的瓷砖中存在着晶相、玻璃质以及许多显微大小的气泡,其中晶相构成坯体骨架,玻璃质为骨架间隙中的填充物。陶瓷坯体实际上是一种多晶相、多玻璃相以及少量气孔的非均质结构的产物。
本项目烧成工序采用辊道窑进行烧制,煤气燃烧产生的热烟气进入烧成窑内,从烧成带流向预热带,与坯体进行热交换后经排烟孔、支烟道、主烟道从烟道排出并进入干燥窑为干燥工序供热。坯体经预热带、烧成带、冷却带后,从窑尾随窑车推出。
烧失量是指烘干的原料在1000~1100℃灼烧后失去的重量百分比。它表征原料加热分解的气态产物(如H2O,CO2等)及有机质和碳酸盐等成分含量的多少。根据项目窑炉设计,平均烧失量为6.0%(干重)。合格率约为99.5%,不合格品回用于球磨工序。
此工序主要产生不合格品和机械噪声,余热烟气通往前干燥窑再次利用
(11)初抛、磨边、倒角
冷却后的地砖送入抛光机、磨边机,以水为介质进行初抛、磨边、倒角。
    (12)烘干
磨边后的瓷砖送入干燥窑进行干燥,燃料为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,烘干窑预热回收利用。
(13)抛光
以纳米液作为介质对瓷砖进行抛光,抛光产生粉尘。
(14)分级包装存储
将抛光后的成品陶瓷地板砖按照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分为四级——优级、一级、二级、合格。分级后的合格产品进行包装并存放至成品库待售,不合格品回用于球磨工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