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
时间:2020-04-12
一、调整原因
近年来,潍坊市供水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,同时受限于
区域、经济发展等条件影响,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
划分和管理手段上与现行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
范》(HJ338-2018)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偏离,不利于饮用水
水源保护区管理及城市的统筹布局和发展。随着潍坊市饮用
水水源地监管体系日臻完善,环保、水利等水源地管理部门
获取其他有关部门资料的渠道也更加畅通,具备了对饮用水
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的条件,使之符合 HJ338 的要求,达到
更好保护饮用水水源的目的。为此,我市开展峡山水库饮用
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。
二、调整依据
(一)相关法律法规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2015 年 1 月 1 日)
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(2017 年修订)
(3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(2016 年修订)
(4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》(国务
院令第 284 号)
(5)《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》(2010 年 12
月 22 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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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《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》(2018 年修订)
(7)《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(2018 年修订)
(二)技术标准和规划
(1)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-2006)
(2)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
(3)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》(HJ 338-2018)
(4)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》(HJ/T 433-2018)
(5)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》(试行)
(6)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》
(HJ774-2015)
(7)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
求》(HJ773-2015)
(8)《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》编制技术大纲
(三)其他规范性文件
(1)《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
(2008-2020 年)》
(2)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(2016-2020 年)》
(3)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〔2015〕17 号)
(4)关于印发《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
估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环办〔2008〕28 号)
(5)关于印发《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
估技术大纲》和《省级报告编制格式》的函(环规院函〔2008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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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 号)
(6)关于开展《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》编
制工作的通知(环发〔2006〕67 号)
(7)《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(2008-2020 年)》
(8)《山东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》(2000 年)
(9)《山东省水功能区划》(鲁政字〔2006〕22 号)
(10)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(2016-2020 年)》(鲁
政字〔2016〕173 号)
(11)《潍坊市水功能区划》(潍水资字〔2016〕2 号)
(12)《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
纲要》(潍城政发〔2016〕7 号)
(13)《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 年)》
(14)《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1-2020 年)》
(15)《潍坊市水利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
(16)《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潍政字〔2016〕
24 号)
(17)《关于潍坊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意见
的报告》(鲁环发〔2001〕609 号)
(18)《潍坊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》(潍政
办发〔2003〕14 号)
(19)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
设和管理的通知》(鲁环办函〔2016〕92 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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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标准等相关文件。
三、调整的原则
(一)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
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、国务院“切实保护好
饮用水源,让群众喝上放心水”的要求,保护区范围的调整
以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为第一要务。
(二)严格遵循技术规范
基于水源地基本情况、规划、区域地形地貌、水文条件、
流域分布等资料,严格遵循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
范》(HJ 338-2018),科学合理划分调整保护区范围。
(三)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
与本地供水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市发展规划等
做好充分衔接,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和
可操作性。
(四)实用可行,便于管理
尽量利用行政区界、山脊线、公路等地形、地标、地物
为边界,便于边界识别和日常监督管理。
(五)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
充分考虑当地饮用水水源的水资源量、环境容量和环境
承载力现状,结合流域内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特征,促进饮用
水水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共生。
四、划分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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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市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、二级保护区
及准保护区,涉及峡山区、高密市、诸城市、安丘市等县市
区。
五、划分结果
一级保护区:峡山水库管理局西侧水域与陆域交界处- 峡山水库办公楼前广场-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厂区外边界
- 峡山水库北部防洪堤坝向水库一侧路基为界-南辛副坝内侧
向水库一侧路基内所确定的区域,总面积为 1.46km2。
二级保护区:主坝向水库一侧路基-溢洪闸向水库一侧路
基-峡山水库管理局家属院外边界-南辛副坝向水库一侧路基
-武兰副坝向水库一侧路基-东环湖路向水库一侧路基-刘家
沟副坝向水库一侧路基-东环湖路向水库一侧路基-凉台村
-014 县道向水库一侧路基-渠河大桥向水库一侧路基-逄家岭
村-洪沟河桥向水库一侧路基-赵戈环湖公路向水库一侧路基
以内的区域(除一级保护区除外),总面积为 127.35km2。
准保护区:石堆镇-金冢子镇-省道 S222-后相戈村-县道
X072-管公镇-辉渠镇-县道X014-县道X023-南旺村-潍坊临沂
市界(渠河)-石埠子镇镇界-石桥子镇-县道 021-相州镇-赵家
屯村-后桃园村-崔家庄村-高家朱村-刘顺庄村-刁家庄村-县
道 094-城子村-住王庄村-前铺村一线内的区域(除二级保护
区外),面积 1289.40km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