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潍坊环评】没有环评可以领取排污许可证吗?
时间:2020-04-08
理论上来说,没有环评是不能领取排污许可证的,但是呢,世事无绝对,根据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部令 第48号)中要求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: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,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、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;”这也就是说,要么要有环评文件审批,要么要有现状评估整治验收或备案,备案后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备案过的项目是可以核发的;以前经历过的区县一级以上政府的整治行动验收的,可以核发;
另外呢,只要在申报排污许可时,建设单位承诺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,并且将整改方案和承诺书提交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审批,审批之后就可以进行正常填报排污许可了。
为实现与环评的无缝衔接,排污许可可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,也学了好多环评的好招数。
一是定时颁布和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分类名录,充分体现“放管服”。这是排污许可管理的大进步。
二是类比环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、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分类,弄个排污许可重点管理、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的分类管理。这一招,够赞!
三是下放管理、因计施策。开始的排污许可证让人叫苦连天,动不动是一个几十页近百页的表格,连资深的环保人士都难以完成。
现在好了,多数项目为登记管理,网上自己登记了事;其次为简化管理,简单几个表格申报了事;对于重点管理的一定不能放过,因为这不是重污染就是高风险。
四是开展清理整顿,把没有环评、没有申报的都纳进来,通过限期整改,达到要求了就给一个“身份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