潍坊环评-VOCs源头防控措施
时间:2020-05-05
《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》(GB 33372-2020)已于2020年3月4日发布,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,属强制性国家标准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。届时将代替《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》(GB/T 33372-2016)【2016版是国家推荐性标准,不要求强制实施】
一、新修订的《标准》是落实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落实<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>重点任务细化分工方案的通知»(国发(2018)22号)的要求,将GB/T 33372-2016«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»修订升级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进一步细分了胶粘剂各应用领域的限值要求。
注:以上不妥当之处请谅解,最终以官方宣贯为准
注释说明:胶粘剂品种繁多,组成不一,但通常是一种混合料,主要由树脂、单体、分散介质、固化剂、交联剂、稀释剂、引发剂、促进剂、防老剂、填料等组成,基于现有技术工艺水平和经济成本等各方面原因,目前胶粘剂原辅材料中的一些有害物质还无法完全被消除或替代,VOC的主要成分有:烃类、卤代烃、氧烃和氮烃,它包括:苯系物、有机氯化物、氟里昂系列、有机酮、胺、醇、醚、酯、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