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台账怎么做?
时间:2020-05-04

环境管理台账:指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规定,对自行监测、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的具体记录,包括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。

 

1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

 

 

一般原则:本标准所指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为基本要求,排污单位可自行增加和加严记录要求,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可依据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增加和加严记录要求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,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明确工作职责,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。一般按日或按批次进行记录,异常情况应按次记录。 

 

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,其环境管理台账内容可适当缩减,至少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 行管理信息和监测记录信息,记录频次可适当降低。 

 

2、台账记录形式与内容

 

记录形式分为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形式。

 

记录内容 

  • (1)基本信息

  • (2)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

  • (3)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

  • (4)监测记录信息

  • (5)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,参照附录A

  • (6)生产设施、污染防治设施、排放口编码应与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编码一致 

 

(1)基本信息: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、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。 

  •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: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。 

  •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: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;对于防渗漏、防泄漏等污染防治 措施,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。

 

(2)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:包括主体工程、公用工程、辅助工程、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。 

正常工况:运行状态、生产负荷、主要产品产量、原辅料及燃料等。

  • 运行状态:是否正常运行,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。

  • 生产负荷: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。 

  • 主要产品产量:名称、产量。

  • 原辅料:名称、用量、硫元素占比、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(如有)。 

  • 燃料:名称、用量、硫元素占比、热值等。

  • 其他:用电量等。

非正常工况:起止时间、产品产量、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、事件原因、应对措施、 是否报告等。 

对于无实际产品、燃料消耗、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,仅记 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。 

 

(3)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

正常情况:运行情况、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。

  • 运行情况:是否正常运行;治理效率、副产物产生量等。

  • 主要药剂(吸附剂)添加情况:添加(更换)时间、添加量等。 

  • 涉及 DCS 系统的,还应记录 DCS 曲线图。DCS 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,至少包括烟气量、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。

异常情况:起止时间、污染物排放浓度、异常原因、应对措施、是否报告等。

 

(4)监测记录信息: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。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/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。

 

(5)其他环境管理信息:

  •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: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。 

  •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: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。 

  • 其他信息: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,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。 

 

3、台账记录频次

  • (1)基本信息

  • (2)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

  • (3)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

  • (4)监测记录信息

  • (5)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的记录频次

 

(1)基本信息 

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,按年记录,1 次/年;

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,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。

 

(2)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 

正常工况:

  • 运行状态: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,1次/日或批次。

  • 生产负荷: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,1次/日或批次。

  • 产品产量:连续生产的,按日记录,1次/日。非连续生产的,按照生产周期记录,1 次/周期;周期小于1天的,按日记录,1次/日。

  • 原辅料:按照采购批次记录,1次/批。

  • 燃料:按照采购批次记录,1次/批。

非正常工况:按照工况期记录,1次/工况期。

 

(3)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 

正常情况:

运行情况:按日记录,1次/日。 

主要药剂添加情况:按日或批次记录,1次/日或批次。

DCS曲线图:按月记录,1次/月。

异常情况: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,1次/异常情况期。

 

 

(4)监测记录信息: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。

 

(5)其他环境管理信息 

  •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:按日记录,1次/日。 

  •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:按照规定频次记录;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,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。 

  • 其他信息:依据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。 

 

4、台账记录存储及保存 

 

纸质存储: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、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;由专人签字、 定点保存;应采取防光、防热、防潮、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;如有破损应及时修 补,并留存备查;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。

 

电子化存储: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,并进行数据备份;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;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;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。